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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办事指南

  沈阳市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办事指南

  如何办理自主创业及相关手续?

  (一)如何办理《自主创业证》

  毕业两年之内的未毕业生,可持以下材料办理:

  1.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

  5.档案需转交到我处。

  (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1.持有市人事局核发的《自主创业证》;

  2.申请贷款的项目:

  (1)贷款人从事财政贴息的微利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种植业、养殖业、修理修配(汽车修配除外)、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店、小卖部、搬家服务、钟点服务、家政服务、社区卫生保洁服务、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中介服务、咨询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物业维修、零售配送、文体服务、租赁服务、代办服务。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2)贷款人从事非微利项目(不包括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性行业)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全部承担。

  3.参加过沈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举办的创业培训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再就业技能培训,有与实施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能力;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人员、设备以及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5.居住在沈阳并有沈阳户籍;

  6.能提供足够的反担保措施,主要包括:有固定住所、固定收入和固定工作岗位的第三方个人担保,有价证券质押,不动产抵押。

  (三)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毕业生持《自主创业证》、《工商营业执照》、沈阳市居民户口簿,并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实施计划、还款计划、培训证明材料、婚姻证明、租房协议或自有房产证明和提供担保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贷款程序

  小额担保贷款按照个人申请、人事部门审查、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银行核贷的程序进行。

  1.申请。毕业生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所需的各类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2.初审。由市人事局负责小额贷款贷前审核,对毕业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微利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的毕业生出具《沈阳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推荐表》,同时,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毕业生进行创业能力评估,并将评估情况作为贷款的参考条件。

  3.复审。由区、县(市)人事局依据营业执照注册属地化的管理方式承担毕业生小额贷款的复审工作,负责将审核合格的贷款申请人有关资料报送到本区、县(市)担保机构审核。

  4.担保。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承诺担保后,由区、县(市)人事局将有关资料报送至经办银行审核。

  5.审批。由经办银行联合区、县(市)人事局和担保机构,通过实地验点的方式,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最后的审定。经审定同意贷款的,由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同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6.放贷。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申请人应在经办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经办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款项划入该账户。同时,贷款申请人应将贷款情况报送到区、县(市)人事局进行登记,并将贷款合同复印件报送市人事局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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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号窗口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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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何办理就业协议?

  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内容如实填写(如没有协议书可到我处领取)。完整有效的协议书内容包括:1、毕业生的自然情况(由毕业生本人填写);2、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的推荐意见并盖公章;3、用人单位的接收意见并盖公章;4、市级以上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意见并盖公章。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栏:公有制单位并有档案管理权限的要填写单位的详细地址。非公有制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要统一填写沈阳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外埠生源毕业生想在沈阳工作,如何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外埠生源毕业生想在沈阳就业有三条渠道:一是先在沈阳落户,后单位。二是先找到工作单位签就业协议,再办理派遣和落户手续。三是先办理就业、人事代理,再办理派遣和落户手续。

  (一)如何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只要愿意到我市工作,即可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具体办法:毕业生填写《协议书》,学校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毕业生持《协议书》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留沈协议手续。

  办理落户的方法:1、落在市毕业生集体户口的须携带下列材料:(1)《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用B5纸);(2)《常住人口登记卡》(市内迁移)或《户口迁移证》(跨市迁移),迁往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街16号 市人事局毕业办;(3)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专科(含高职)和中专生,需要《协议书》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将上述材料交给我处。2、户口落在自己家或亲朋好友家,毕业生持《报到证》到我处办理《国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办理落户通知书》,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落户通知书》等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

  (二)外埠生源毕业生在沈阳找到工作单位如何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只要在我市找到接收单位,即可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具体办法:如实填写《协议书》,学校和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毕业生持《协议书》到我处办理协议鉴证手续,经同意后,由学校到省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离校后,持《报到证》、《协议书》到沈阳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三)如何办理就业、人事代理手续?

  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含高职)生、中专生,只要愿意到我市工作,即可办理就业、人事代理手续,其中中专、专科(含高职)需在我市先找到接收单位。具体办法:毕业生与我处签定《就业、人事代理协议书》,办理留沈协议手续,《就业、人事代理协议书》由毕业生本人和我处各保留一份。(服务项目详见就业、人事代理简介)。

  三、沈阳生源毕业生愿意回沈阳工作,如何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一)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毕业后持《报到证》、用人单位接收的《协议书》或接收函,到我处办理就业、落户手续。毕业生持《报到证》到我处办理《落户通知书》,后到指定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没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愿意回沈阳的,如何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凡是沈阳市生源毕业生愿意回沈阳工作我们都欢迎。毕业生档案由学校转到我处后,毕业生持开到沈阳市人事局的《报到证》,办理登记。对已办理求职登记的毕业生,我处负责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需要落户口的按第三项(一)款办理。

  (三)沈阳市市属学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持用人单位接收的《协议书》或接收函,到我处办理《报到证》。办理落户手续办法与第三项(一)款相同。

  四、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一)跨市之间改派

  毕业生持《报到证》、 原工作单位的退函(或能证明解约的其它材料,并经市级毕业生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和新单位的接收函(经市级毕业生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更换《报到证》。

  (二)市内之间改派

  毕业生持《报到证》、原工作单位的退函(或能证明解约的其它材料)和新单位的接收函(有主管部门的需要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无主管部门可以省略),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更换《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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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号窗口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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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何办理档案保管手续?

  保管档案有两项内容。一是免费保管,二是就业、人事代理。

  (一)如何办理免费保管档案手续?

  未找到接收单位且《报到证》开到沈阳市人事局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转寄或送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免费保管两年,两年后转交人才服务机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办理就业、人事代理,凡是办理就业、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可享受代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就业、人事代理简介)

  (二)如何办理就业、人事代理?

  根据毕业生本人自愿,要求办理就业、人事代理的可以与我处签定《就业、人事代理协议书》,具体服务项目与有关要求详见《就业、人事代理协议书》。

  二、免费保管档案的范围及非公单位的档案管理办法?

  (一)免费保管档案的范围

  凡是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都可将本人档案放在市人事局毕业办免费保管两年(从毕业时算起)。两年后由市人事局毕业办将档案转至人才服务机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办理就业、人事代理。

  (二)就业、人事代理

  有接收单位但接收单位无档案保管权限或不愿意保管档案的,自愿在我处办理就业、人事代理手续。我们代替用人单位管理档案并提供11项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简介》。

  三、如何提取档案?

  (一)有接收单位的,持单位提取档案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我处提取。

  (二)升学或的凭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到我处提取。

  注:凡在我处办理就业、人事代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就业、人事代理协议书》原件。提档介绍信名头应写“沈阳市人事局”。

  四、如何查寻毕业生档案?

  可登录沈阳人事编制网毕业生就业专栏www.syrsw.gov.cn免费查询。也可持《报到证》、身份证或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到我处进行现场查询。

  五、如何办理养老保险?

  凡户口落在我处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可在我处办理养老保险。

  从未办理过养老保险的:先到沈阳市内任何工商银行网点开办“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或银行卡,并预存三个月的保险金(金额按当时的交费标准执行),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复印件及开卡单、代办手续费4元和一个月保险费现金,到我处办理。

  已办理过养老保险的:先到沈阳市内任何工商银行网点开办“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或银行卡,并预存三个月的保险金(金额按当时的交费标准执行),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复印件及开卡单、代办手续费4元和《单位停保通知单》,到我处办理。

  六、如何办理职称初定、职称申报?

  (一)申请职称所需条件?

  技术员职称需符合条件:中专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一年。

  助理级职称需符合条件: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级资格后再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大专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本科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一年。

  中级职称需符合条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后工作满2年。

  (二)如何办理职称申报手续?

  毕业生档案在我处代理满一年,可申办初级职称手续。(医学、卫生类除外)

  申办初级职称的毕业生,需持《就业、人事代理协议书》原件、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证复印件,到我处申报职称。

  七、如何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毕业生档案在我处代理满一年,可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申请转正定级的毕业生,需持《就业、人事代理协议书》原件和单位出具的工作一年证明(用B5纸),到我处领取并填写《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填好后交到我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八、如何办理壹胎生育指标?

  凡户口落在我处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女),可在我中心申请壹胎生育指标。(注:在我中心申请过壹胎生育指标后,该毕业生的户口须于小孩出生后一年内从集体户口中迁出。小孩户口不能落在我中心集体户口上)

  首先需持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到我处领取《育龄妇女管理交接单》;

  其次需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彩超 或B超单,《育龄妇女管理交接单》回执,男方的户口本及夫妻双方共同声明来我处申请。

  注:如男方户口在沈阳市外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供的《婚育情况证明》。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需有证明人的手写签字,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九、如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凡是户口在我中心的毕业生(女),在孩子出生后,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2张2寸照片、指标卡、出生证,到我处领取申请表。

  (二)申请表由单位或街道盖好章后,再到朱剪炉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十、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凡是户口落在我中心的毕业生,现不在沈阳市居住的,可在中心申请办理。凡女性毕业生,需持身份证、结婚证先到我处领取《育龄妇女转接单》,到现居住地社区盖章后,将回执交回我中心。

  (一)未婚:须持身份证、未婚证明、2张1寸照片,本人声明。

  (二)已婚未育:需持身份证、结婚证、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2张1寸照片、本人声明。

  (三)已婚已育:需持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2张1寸照片、本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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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号窗口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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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何办理就业见习登记?

  (一)办理见习毕业生报名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见习毕业生报名的条件:《报到证》开具到沈阳市人事局或沈阳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两年内初次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户口落在我市、本人档案转入市人事局毕业办。

  (二)如何办理见习毕业生报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下列有效证件:《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零就业家庭、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证明并由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农村的提供村委会证明并由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到我处办理见习登记,并填写《沈阳市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报名时,同时携带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张,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张。

  二、如何办理毕业生求职登记手续?

  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愿意在我市就业的,可填写《毕业生求职信息表》,由我处负责向有关单位公布,毕业生要如实填写《毕业生求职信息表》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张,如毕业生被用人单位选中,由用人单位或我处通知毕业生参加。

  毕业生可登录沈阳人事编制网毕业生就业专栏www.syrsw.gov.cn,免费查询单位信息和录入毕业生求职信息,把个人求职信息上网公布,供用人单位查询。

  三、如何办理失业证?

  档案在市人事局毕业办保管,户口落在沈阳市的,未就业或已失业的毕业生,可办理《失业证》。毕业生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二张、工本费5元,到我处办理失业证。(如原来有单位的,还需单位提供离职证明原件。)

  四、如何报名参加普惠制培训?

  有愿望参加普惠制技能培训的毕业生,持《失业证》到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我们提供涉及计算机操作、数控车床、机加、工艺制作、家政服务、摄影、家电维修、美容美发、汽车修理、服装设计、市场营销、烹调、焊接、创业等专业的普惠制技能培训,均为免费。培训结束后,帮助毕业生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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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号窗口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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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何办理、领取二代身份证?

  (一)如何办理二代身份证?

  户口落在我处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可持毕业证(或驾驶证、护照、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我处办理二代身份证。首次办理二代身份证交纳20元工本费,丢失补办身份证交纳40元。

  (二)如何领取二代身份证?

  二代身份证可由毕业生本人领取,也可由其亲属或朋友代领。领取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毕业生本人一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可在沈阳人事编制网毕业生就业专栏查询发放信息),到我处领取二代身份证。如《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丢失,需本人持毕业证原件领取。

  二、如何办理户口证明?

  户口落在我处集体户口的毕业生,本人需持身份证或毕业证原件,到我处办理户口证明。如毕业生本人不方便办理户口证明的,可由代办人持本人在当地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处办理。

  三、如何办理户口迁出?

  (一)户口如何迁往外省(市)?

  1、应届毕业生需持改派后的《报到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B5纸),到我处办理迁出手续。

  2、往届毕业生需持户口准迁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用B5纸),到我处办理迁出手续。

  (二)户口如何迁往市内其它地区?

  毕业生需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房证原件和复印件(用B5纸),到我处办理迁出手续。

  (三)户口迁出是否可以代办?

  毕业生本人不方便来办理户口迁出的,可由代办人代办。代办人需持上述材料和代办人的两个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用B5纸)。

  四、如何使用集体户口本?

  毕业生需使用集体户口时,可借用集体户口本。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处办理借用户口手续。也可委托办理,代办人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集体户口本首页借用期限为7天,到期归还,也可进行续借。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市人才大厦3楼)

  邮政编码:110013

  联系电话:22523887、22520731、22520766、22528255

  沈阳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